我市于2月12日正式启动有奖发票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有力带动了消费,提升了消费者开票意识。根据近期运行情况看,有部分细则需要优化调整,为提升消费者参与感和获得感,经研究对部分活动细则进行调整,现将调整部分细则作如下公告。
一是调整抽奖和红包发放规则。发票金额小于1000元的抽奖,抽奖结果实时反馈,电子红包在24小时内发放。发票金额大于1000元的抽奖,上传发票校验通过后,对应抽取200元-800元电子红包,抽奖结果实时反馈,电子红包在T+7(即抽奖后7天)日二次核验并发放到消费者“云闪付”账户的有奖发票红包。特别提醒,消费者发票核验通过后的活动抽奖资格仅当日有效,逾期失效。
二是将单个消费者单月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15张调整为单月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30张(后期若有调整会发布公告)。
本次细则调整于3月1日生效,3月1日前仍按之前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遵义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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