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现代物流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物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商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现代物流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城乡物流融合发展既能扩大农产品的销售区域,又能加快乡村旅游、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依托“交邮融合”系统,进一步建设完善县域综合物流中心,建立覆盖全域的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县、乡、村” 三级公共型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及服务网络,通过与城市物流大平台和物流节点的对接,融入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运营网络,一方面能够克服农村物流“需求分散、组织规模小、流向不平衡、季节性明显”等瓶颈,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实现更大规模和广大范围的产品投放,另一方面能够改善农村产业发展环境,支持特色产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创造良好致富条件。
您提出的当前全市农村物流发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我局及提案各会办部门均认为非常中肯,并将作为我们未来工作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我局及有关部门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着力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推进农村物流的有关建议
商务部把“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作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支持方向,2022年来,我局先后组织红花岗区裕腾物流县域仓储分拨配送中心建设、绥阳县绥阳县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汇川区区级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播州区军丰物流配送中心(惠民服务站)建设、习水县县乡村寄递物流末端服务效能提升、凤冈县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升级改造6个项目成功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共获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1553.9万元。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争资争项支持农村物流建设发展,同时适时研究制定包括“交邮融合”、多式联运、快递电商等方面加快推动农村物流发展的有关政策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市县两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不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切实提升便民办税缴费服务质量,助推全市现代物流业全方位、全要素发展。
二、关于加快交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的有关建议
在交通运输部门努力下,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县7个、省级示范县8个),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市域突出单位的要求,全市“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的占比不低于60%,我市还需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不少于2个县(区、市)。按照2024年工作部署,我市计划申报“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4个,力争2025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市域突出单位。
三、关于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寄递市场的有关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注重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要求快递企业规范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标准,不得二次收取任何费用等,同时深入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及时整改、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农村板块物流收费价格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加强快递行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快递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二次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正确引导快递经营者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第6条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市邮政管理局也将持续加强对农村板块快递的监督检查和发展规划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关于加大培训力度、培育专业人才的有关建议
鼓励和支持市内物流企业与贵州省内外各高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政府+学校+企业”“培训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运用行业组织推荐、合作企业推荐的方式,拓宽智慧物流、信息技术、跨境物流人才供给渠道。加大对物流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村物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推进继续教育,依托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进行资质培训与认证,提高物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与技能。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