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30 17:45 字体:[]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多次就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作出工作部署,对提升我国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实施高水平投资自由便利化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商务部于8月31日发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利用外资是我省开放创新、提速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随着优强外资项目的进入,助推了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利用外资正逐步成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引擎。为贯彻落实《投诉办法》,省商务厅起草了《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及时有效处理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问题,切实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助推我省利用外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共有五章、33项条款。具体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对贵州省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外商投诉受理范围、确立投诉工作分级负责的制度,确定省级、地方投诉工作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应职责。

第二章为投诉的提出与受理。为投诉人提供投诉流程以及规则指引,就投诉人递交的材料、委托他人进行投诉、投诉补充材料、对不予受理的情形作出相关规定,并明确投诉工作机构告知是否受理的义务。

第三章为投诉处理。规定投诉协调相关工作原则、明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配合协助的相关义务,明确投诉协调方式,加强了投诉协调的力度,推动投诉事项协调解决。

第四章为投诉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就建立投诉工作档案管理、情况上报、定期督查权益保护意见书等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加强各级投诉机构信息交流,加强对地方投诉工作指导和督促。

第五章为附则。主要规定保护投诉人权益、港澳台侨投资者适用问题、条文解释、生效日期等,在制度上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相关文件:

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及贵州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