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22 11:25 字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全面的信息化治理水平,建好网上服务窗口,依靠先进的网络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和建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遵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2-28222754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根据《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项,并配有信息专干,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政务公开办公室、法规科共同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全部科室都开通了电子政务网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属于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开。截至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事变动,调整和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填报纸质和网上两类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按规范编制,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布;三是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保密审查及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途径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登录遵义市商务局商务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查看我局信息。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1.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对监管动态信息进行公开2.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传真号码:282226503. 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二、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条例》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时将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项目申报、项目招投标、加油(气)网点布局、相关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电子政务办的指导下,共公开政府信息360条。我局利用本部门网站,对凡是运用行政权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最新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予以公布。同时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时发布项目招投标项目申报、境内外展会干部评先选优、干部选调、加油(气)站规划建设等商务政策信息,让群众共同参与和监督,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及时公开和发布与群众、企业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商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目前,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措施

2016,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遵义市商务局

                             201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