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07 11:3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遵义市商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街道府前中路13号楼213室,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2275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商务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包括财政资金、部门文件、建议提案等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商务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商务局在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七项,2024年已公布履职依据1条、机关简介2条、规划信息0条、行政许可12条、预算决算3条、招考招录0条、其他法定信息41条(含财政资金6条、部门文件4条、政策解读3条、人事信息1条、建议提案16条、其他类服务事项8条,权责清单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市商务局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商务信息。对拟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障了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部门网站“互动交流”中,征集调查板块发布网上征集调查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信息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商务局政务公开以部门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在政务新媒体“遵义商务”微信公众号设置“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4市商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遵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在局办公室,并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在编人员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人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通过图例、短视频等通俗易懂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市商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