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2 17:00 字体:[]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及部门重大政策解读质量,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现就切实做好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政府规章(遵府令),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等政策文件,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二、解读原则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以及以市政府部门印发,但冠经市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起草部门自行做好解读工作。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

三、解读重点

(一)内容要素。一是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拟达成的主要目标,部署的重点任务。二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悉、执行、配合的内容,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涉及惠民利民的举措,要讲清楚惠及范围、执行口径和操作方法。三是对政策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和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四是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需要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理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五是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六是属于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要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本级政策措施有何特点和创新点。

(二)解读流程。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应当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并按照以下程序实施解读。一是市司法局报请市政府印发的政府规章,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制作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由市司法局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文本印发后,市司法局和起草部门要将修改完善的解读材料提交市政府网站发布,起草部门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二是市政府部门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或拟冠经市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文稿时,应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文本正式印发后,起草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完善的解读材料提交市政府网站发布,并按照解读方案组织开展解读工作。三是市政府部门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部门对照本通知明确的解读范围,结合实际确定是否进行解读。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解读。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高质量做好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起草工作,解读方案应对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作出细化安排,一般包括解读材料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比较简单的可不单独成文。解读材料的起草要坚决杜绝把“政策解读”变成“文件要点摘抄”“文件压缩”等简单化、表面化做法。

(二)注意方法。政策解读要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可匹配图片、图表、图解、漫画、音频、视频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政府部门,要结合实际组建由单位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解读团队,建立健全专家学者解读和新闻媒体解读工作机制。

(三)拓宽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并与宣传部门协同联动,延伸拓展解读渠道,确保解读效果。

(四)强化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联系科室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在接收文稿时,对未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文或不准提交相关会议研究。若起草部门认为报审的文件无需解读,要在报审文件时作出书面说明。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应科室、单位,同时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解读质量。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